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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94-56-8

时间:2020-10-10   访问量:1026
基本信息
【中文】

阿法骨化醇
【英文名称】

1,2-HYDROXY CHOLECALCIFEROL
(1ALPHA,3BETA,5Z,7E)-9,10-SECOCHOLESTA-5,7,10(19)-TRIENE-1,3-DIOL
(1alpha,3beta,5z,7e)-secocholesta-5,7,10(19)-triene-1,3-diol
1-alpha-hydroxycholecalciferol
1-ALPHA-HYDROXYVITAMIN D
1(ALPHA)-HYDROXYVITAMIN D3
1ALPHA-OH-D3
1-HYDROXYCHOLECALCIFEROL
ALFACALCIDOL
ALPHACALCIDOL
HYDROXYVITAMIN D3
VITAMIN D3, 1ALPHA-HYDROXY-
1-hydroxyvitamind3
7,10(19)-triene-1,3-diol,(1-alpha,3-beta,5z,7e)-10-secocholesta-5
alfarol
alpha-hcl
oxydevit
unalpha
1-alpha -Hydroxycholecalciferol(1alpha,3beta,5Z,7E)-Secocholesta-5,7,10(19)-trie
1(ALPHA)-HYDROXYVITAMIN D3 97+% HPLC
【CAS】

41294-56-8
【中文名称】

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3-二醇
阿法骨化醇
法能
阿夫唑嗪相关杂质A
1(Α)羟基维生素D3
阿法骨化醇(治骨质疏松)
阿尔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3-二醇
【EINECS 编号】

255-297-1
【分子式】

C27H44O2
【MDL 编号】

MFCD04001508
【分子量】

400.64
【MOL 文件】

41294-56-8.mol
物理化学性质
【熔点 】134-136°C
【储存条件 】−20°C
应用领域
【用途一】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等
安全数据
【危险品标志 】T+
【危险类别码 】R26/27/28
【安全说明 】S28-S36/37-S45
【危险品运输编号 】UN 2811 6.1/PG 1
【WGK Germany 】3
【RTECS 】VS2851000
【F 】8-10
【危险等级】6.1(a)
【包装类别】I
常见问题列表
【简介】阿法骨化醇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不溶于水和己烷,溶于甲醇、无水乙醇、氯仿、二氯甲烷、丙酮或乙醚。遇空气及光易变质。阿法骨化醇最早由美国骨保健国际公司研制。阿法骨化醇多用于因维生素D代谢障碍而引起的钙代谢紊乱,临床用于治疗骨质疏松、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生理功能与作用】阿法骨化醇经肝脏迅速转化成1,25-二羟基维生素D3,在体内起调节钙和磷平衡的作用,由于增进了体内循环中的1,25-二羟基维生素D3水平,从而增加钙和磷的肠道吸收,促进骨骼矿化作用,降低血浆中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和减少骨钙消溶,解除骨骼、肌肉的疼痛以及改善与绝经、衰老和类固醇引起的骨质疏松有关的肠道钙吸收不良。 阿法骨化醇可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适用于治疗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和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青年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作用机制】目前国内市场上主要有阿法骨化醇的片剂和胶丸,阿法骨化醇是目前研制出的较理想的活性维生素D的衍生物制剂,与维生素D 结合蛋白的亲和力强,在肝脏经肝微粒体羟基化酶作用后形成具有活性的1α,25-(OH)2D3 ,分布于肠道及骨等靶组织内与受体结合而表现出促进肠道吸收钙、促进骨形成、抑制甲状旁腺激素(PTH)过剩分泌等代谢调节作用。
【药效学】阿尔法骨化醇经口服后,由肠道迅速吸收入血液,经肝脏微粒体25-羟基化酶作用使侧链25位羟基化合生成具有活性的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等靶组织内,与受体结合时可促进肠道钙的吸收,具有骨盐溶解及骨形成作用等一系列生理活性。缺乏维生素D的大鼠及摘除肾的大鼠给予本品进行实验,可见促进肠道吸收钙,升高血清钙的水平。摘除肾脏的大鼠由于肾完全摘除,多数骨吸收腔和类骨层,低钙化层明层增加,给予本品30d进行实验,可见骨新生。故阿法骨化醇具有促进骨形成作用。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给予本品前后用电子及光学显微镜进行髂骨活组织检查,发现活动性成骨细胞、骨细胞、钙化骨小腔增加等,获得骨组织学改善。
【适应证】阿法骨化醇可用于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骨软化病时维生素D代谢异常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低钙血症、手足痉挛、骨痛、骨病变及骨质疏松等症。
【使用方法】用于骨质疏松症,口服:初始量0.5μg/d,维持量0.25~0.50μg,qd。 慢性透析病人低钙血症,0.5~3.0μg/d,分2~3次服用。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0.25~3.00μg/d,分2~3次服用。 肾性骨萎缩,隔日0.25~3.00μg,分2~3次服用。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1μg/d,分2~3次服用。 家族性低磷血症,2μg/d,分2~3次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阿法骨化醇与含镁的制剂(氧化镁、碳酸镁等)并用时,偶有引起高镁血症的报告。 与强心制剂并用时,有可能出现心律失常。 与维生素D及其衍生物(骨化三醇)并用时,有可能出现高钙血症。 与钙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类药物合用,可引起高钙血症。 与巴比妥类、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本药药效。 胃肠吸收抑制药可减少本药吸收。 与大剂量磷剂合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阿法骨化醇与钙制剂(乳酸钙、碳酸钙等)并用时,有可能出现高钙血症。
【不良反应】小量单独使用多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长期大剂量服用和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出现恶心、食欲不振、头晕、皮肤瘙痒感、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尤其是肾功能不全者应经常测定血钙水平。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以处理,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阿法骨化醇与钙剂合用可引起血钙升高,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用洋地黄类药物治疗时,应谨慎制定本品用量。同服巴比妥类、抗惊厥药应增加用量。
【注意事项】若出现高血钙应停止服用,直到血钙恢复正常(约一周),然后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患者不宜使用。应避免同时服用维生素D类药物,以免引起维生素D中毒。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MSDS 信息】Alfacalcidol(41294-56-8).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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